今天在這個部落格上新增了兩個plugins
第一個plugin是Milu建議的,他看到我們的blog上有可能會放說明的截圖,所以建議我設定lightbox效果,我最後選了Lightbox 2, 各位將來點選圖片時,就會出現比較清楚的大圖了喔!
第二個plugin是逛電腦玩物的時候逛到outbrain 不要再給我的文章打分數了嗎?一文,覺得看起來還不錯玩,就先裝裝看囉。
由於這兩個plugins都是今天才裝的,所以還請各位大大既往不咎,過去的文章我就不再多花時間去整理圖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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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注意到了這則2008/1/21號經濟日報的新聞,於是分享在公司內部的論壇上
如果我比較高的法律討論能力的話,我一定會認真的看完然後分享我的心情。很可惜我大學的民法還落得重修的下場,看到法律相關的東西,總是怕怕的,所以我今天就不多談關鍵字廣告會不會侵害商標權的事情了,請大家自行閱讀,這個議題顯然也很重要。不過我本身其實很想談談我看到這個議題後聯想到關鍵字審核的事情。
在Yahoo!奇摩上面做關鍵字廣告,從挑字到廣告文案的撰寫方向,其實都有一些審核上的規定,而這些規定,往往招來許多廣告主的抱怨。我想客戶氣頭上的時候,我們怎麼解釋,可能都認為為什麼我們總是幫Yahoo!奇摩在說話,所以還是來這邊寫寫格,我們沒有身兼雅虎的公關公司,只是一起工作久了明白比較多的狀況,真的不是狂幫Yahoo!奇摩解釋啦!

自從Yahoo!奇摩搜尋行銷進階到新的廣告平台後,其中一個重點的改變就是「多組廣告文案輪播」v.s. 「廣告測試功能」。
「廣告輪播」是如果廣告主在單一廣告群組中建立多組廣告文案,系統會以輪播的方式顯示這些廣告。
「廣告測試功能」若是開啟,而且系統已對每個版本的廣告收集到足夠的點選率資料時,廣告測試功能就會更頻繁的播放效果較好廣告,廣告主就可藉此獲得更好的廣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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